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处

.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资讯
    • 办事流程
  • 部门概况
    • 处室设置
    • 工作职责
  • 管理文件
  • 科研机构
  • 项目与成果管理
  • 下载中心
    • 项目立项和结题文件
    • 常用表格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项目与成果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梧州学院著作出版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植文斌 [发表时间]: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调动我校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根据《梧州学院著作出版项目管理办法》梧院科研〔2023〕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启动梧州学院2025年度著作出版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申请出版的著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学术价值高、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中文学术专著(不含编著);

(二)出版项目暂不资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络出版物等;

(三)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享受出版项目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必须在扉页上标注“梧州学院著作出版项目资助出版”字样。

二、申报条件

(一)出版基金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梧州学院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每个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经获得本项目资助的申请者在已立项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全部书稿。

(四)已得到过其他纵向和横向项目资助5万元以上的成果,不再给予经费资助;获得其他基金资助的成果,如所获的其他基金资助的全额经费无法满足出版需要的,可以申请本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为具体出版费用与所获其他基金资助的全额经费之差。

(五)由梧州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或兼职教师(出版时)的著作,著作出版费用首先使用所属学科或科研平台建设专项经费实报实销。

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

(六)对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基地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学术专著和教材,特别是拟申报硕士点学科专业方向的学术专著和教材;重点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撰写的学术专著和教材;对国家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与传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参考价值的学术专著;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或者其他行业内认可的出版单位出版的。

(七)以往已经取消资助计划的成果不得再次申请出版基金资助。

三.申报提交材料主要事项

(一)申请著作出版项目的,由著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梧州学院著作出版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所在院(部)审查同意后,附全部书稿及其他反映著作水平的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评价、论文、专利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11月2日前,报送科研处(社会科学处)。书稿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zxykyc@163.com),纸质版报送行政楼312。请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版材料一致。

(二)著作出版项目申请的其他要求,参照附件1《《梧州学院著作出版项目管理办法》梧院科研〔2023〕8号执行。

联系人:植文斌;联系电话:13878488018。

科研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0日

  • 附件【附件1:立项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梧州学院著作出版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下一条:梧州学院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公示

【关闭】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梧州学院科研处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