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科学研究、科研平台建设、科研成果管理、社会服务合作、学术交流、科研评价,并代管梧州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科研院)、兼管《梧州学院学报》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科研规划与制度建设
1.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梧州学院应用型办学定位,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 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推动科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科研项目管理
1. 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等)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
2. 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建账、预算审核、使用监管,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检查。
3. 指导二级学院开展项目申报动员与辅导,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与立项率。
三、科研成果管理
1. 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含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广西科学技术奖等)的申报、遴选与推荐工作。
2. 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审核登记、知识产权管理与专利运营,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与成果转化。
3. 开展科研业绩考核与奖励,完善以创新质量、贡献与绩效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4. 负责科研数据统计分析、科研信息发布及科研档案归档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社会服务与产学研合作
1. 推动校地、校企、校所协同创新,组织联合技术攻关与成果转移转化。
2. 负责横向科研合同的技术审查、风险评估与登记备案,做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与结题验收。
3. 组织申报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产学研合作基地及成果转化项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
1. 统筹规划校级—市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科研平台梯队培育体系,组织申报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
2. 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设立论证、年度考核与动态调整,推动平台开放共享与绩效评价。
六、学术交流与学术生态建设
1. 制定学校学术活动年度计划,主办或承办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以及学术论坛等讲座。
2. 负责学术活动经费预算、资助审批与资料归档,加强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七、代管梧州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科研院)
1. 在分管校长授权范围内,暂时代行科研院日常行政管理职能,包括人事、财务、资产、档案及会务工作。
2. 协调科研院与校内各部门、校外合作单位的对接,保障其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直至学校另行明确管理体制。
八、兼管《梧州学院学报》
1. 负责学报的年度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编辑、出版与发行工作,突出应用型研究与地方特色栏目建设。
2. 负责学报审稿费、版面费收支管理,定期与财务处核对账目并开具合法票据。
3. 负责学报的校内外寄发、库存管理、征订推广以及稿件、书信、样刊的归档保存,确保编辑出版档案完整规范。
九、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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