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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15:09

各二级学院、部门: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就教育学专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字数统计,请申请人务必以字数为单位进行统计(非字符数)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行政楼312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其余未尽事项,请参见学校后台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植文斌 13878488018



科研处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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