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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表时间]:2022-04-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我校科学研究整体水平,确保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科技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开始受理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申请。

一、申报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的科研平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硕士学位建设点或具有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称号,并且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总体布局;

(二)实验室必须有效运行1年以上,建设目标定位清晰,科学问题凝练准确,区域优势特色明显,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竞争力;

(三)实验室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在55岁以下,原则上应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含)或主持过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2项(含)以上;有一支水平较高的研究队伍,固定成员不少于20人;

(四)具备相对集中、能满足科研需要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

二、各培育计划执行批次,原则上一个学科只立项支持一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凡已有广西重点实验室布点的学科不再受理培育计划申请。

三、具体管理办法请查看附件1:关于印发《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请有意申报的学院(部门)于2022年4月11日11:00前填写附件2: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申请表(纸质、电子),并盖学院(部门)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纸质)一起交科研处自然科学科(行政楼310)。电子文档发送到wzxykyc@163.com(邮件命名为XXXXXX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申请材料)。

                                                                                   科研处

2022年3月29日

  • 附件【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关于印发《梧州学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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