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09年度广西科学基金和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院今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广西科学基金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主要支持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单位及其科技人员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广西创新计划、部区工作会商等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9)》确定的基础性研究选题。请在申报之前认真阅读项目指南。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同一申报单位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
3、项目申请者除具备《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对个人的限项。每个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原则上不受理已主持2个在研项目或有1项延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主持人申请新的项目。
5、我院今年可以申报的项目数为8项。
6、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并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好各项申报所需材料,并于2008年9月1日前将材料(包括电子文档)送到科研处,预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35527(办公室),13607748696(黄宏本)。
科研处
2008年7月25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西科学基金和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附件: 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9年)
附件: 项目申请书(2009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