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区科技厅《关于充实和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桂科成字[2008]65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广西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库,保证专家信息真实有效,便于实行信誉记录和动态管理,科技厅现组织开展广西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信息的更新和专家的补充推荐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专家库人选的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
(一)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熟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及市场动态;
(二)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评审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 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或自治区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岁。
二、 入选专家的主要工作职责
获准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具有广西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评审资格,受科技部门邀请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从事科技成果评价(包括鉴定、评审)和奖励评审等活动。未入选专家原则上不邀请参加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评审等活动。
三、专家的推荐工作流程
1、专家的推荐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请有意入库的教师,于2月20日之前到科研处报名。
2、科研处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单位管理模块”,录入报名教师的信息,并把系统生成的专家编号和密码告知报名的教师。
3、报名教师获得专家编号、密码后,自行登录“广西科技成果评价及奖励评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模块”系统(http://gxkjms.gxkjcg.com/login_expert.asp),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完毕后,打印自动生成的表格一份,并在表上贴一寸相片1张,于2月23日之前送到科研处。
请有意入库的教师,注意好时间及条件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原系统已经入库的部分教师,科研处将把专家编号、密码发往教师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科研处
200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