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按桂教科规办[2009]2号文件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科研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继续面向全区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10年度课题的评审和立项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人根据《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教育厅网页)所列出的研究内容确定立项。《指南》只提供选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人在具体确定课题时应结合本区域、本单位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适度超前地进行选题。申请者既可根据《指南》内容选题,也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方向和范围选题。对《指南》范围以外的选题,如申请者确实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2、课题类别分为三类: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
3、申报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应职务),研究小学和幼儿教育范畴的应具备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否则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4、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且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5、每项课题收取专家评审费200元。
6、请有意申报课题的教职员工,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2009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起交到科研处,材料包括:(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2)《课题论证活页初评表》一式5份。更详细材料,请访问网站http://202.103.252.84/jks/index.html,请各申报人注意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09年10月28日
附件: 关于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附件: 广西教育科学_十一五_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 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