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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3日 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0]63号)()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6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学院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要求研究课题就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项目数及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全校最多只能申报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即一类、二类课题和辅导员骨干专项等三类课题只能申报3项。(如每类课题有2人及以上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报送)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负责人;

5)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请登录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等有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页“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申请书也可从校园网本通知后附件下载)

2.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份数:

1520日前,将申请评审书1份报送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2525日前,把经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评审书》2份,A4纸印制,单独装订,报送科研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发到科研处邮箱:wzxykyc@163.com

同期教育部共有4类项目申报,请各单位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做好申报项目、人员协调的工作,同时注意时间安排,避免集中、重复申报或者漏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电话:5835527

科研处

2010513

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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