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科技厅工作布置,2011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
2010年度设立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各类项目支持重点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请者资格
(一)身份和年龄要求
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申请面上项目、回国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申请青年基金项目,且35周岁以下的项目组成员应占整个项目组成员的1/2以上。
(二)职务(职称)要求
具体要求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至第十六条的要求。(《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三)限项要求
新的《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度项目申报开始不再对单位限项,但对个人申报限项有新的要求。申请者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有主持的在研未完成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回国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的同类项目;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主持和参加的在研自然基金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已主持完成过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的不得再申请该类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通过登录“广西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kjxm.gxsti.net/)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审核。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纸质)必须使用网上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可复印),不能用文字编辑软件进行编排打印。书面申报要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
(二)申请者应按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申报指南》规定,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至少有1份原件,并请在封面注明);
2.依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科研处统一提供);
3.项目申请者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请在右上角注明“申报项目专用”);
4.留学进修证明。申报回国基金项目,须提供项目申请者在国外留学、进修所从事专业1年以上的就读学校证明(复印件);
5.立项查新报告(只限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项目,至少有1份原件);
6.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只限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至少有1份原件);
明确规定各自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自筹资金投入比例等
7.依托单位的匹配资金承诺书(科研处提供);
8.依托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科技创新金源单位申报的项目,须由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科技创新金源单位出具证明,并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其研究方向(至少有1份原件)。
(四)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
申请者须提交以上纸质申报材料,其中: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回国基金项目一式6份,重点项目一式8份,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重大专项项目一式13份。每份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申请者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留学进修证明→立项查新报告→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依托单位的匹配资金承诺书→重点实验室(或金源单位)依托证明。(申请者自行打印所需材料份数、复印个人证件及其他材料到科研处统一装订)
五、提交材料时间
各类项目在7月5日前必须完成网上申请书填报工作,7月8日下午下班前必须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
本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比较紧,申请者务必抓紧时间完成项目申请书的编写填报工作,逾期自误。
不尽事宜,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5835527
说明: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在本通知附件下载《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科 研 处
2010年6月22日
附件: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
附件: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