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西科学发展科技三年计划》和2010年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
申报第三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须符合以下指南方向:
1.汽车工程
2.食品工程
3.石油化工
4.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5.信息与网络科学
6.水产育种与养殖
7.林业资源培育
8.植物化学
9.生态与海洋科学
10.动物繁殖与疫病防治
11.作物改良与病虫害防控
12.医药科学
13.工程装备技术
14.建筑材料
15.纺织与皮革加工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实验室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运行、并对外开放两年以上,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区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承担和完成自治区和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2.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正高职称4人以上,副高职称8人以上。
3.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4.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
5.实验室建有学术委员会;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开放运行的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三、申报方式
申报实验室由实验室依托单位向科技厅申报。本通知下发后,各依托单位即可按照通知要求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按时将通过依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邮寄)至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电子版发至:fzc@gxsti.net 。
四、申报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的确定方法
1.充分分析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前沿趋势。
2.围绕前沿趋势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凝炼出实验室研究的核心科学问题。
3.围绕核心科学问题,结合实验室现有工作基础和发展目标,明确主要研究内容,并确定主要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必须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主要研究方向不超过4个且必须相互关联。
4.进一步整合确定出实验室的名称,具体实验室名称务必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时可对现有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优势科研资源、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
2.申报书一式15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依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3.为便于实验室管理,每个申报的实验室原则上只有一个依托单位。
4.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
5.每个依托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不超过4个),多报无效。
6.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8月7日。
7.申报工作结束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将以实验室多媒体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评审时间由我厅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电话:5835527
(本通知附件亦可从广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gxsti.net/“通知公告”栏查阅或下载。)
科研处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书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