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审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推荐单位、获奖名额及工作要求
(一)我院可推荐2―4名候选人。
(二)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推荐。但获奖后再创突出业绩,符合条件又未获得过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可直接向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四)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五)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 评审材料
申报第十一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申报者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写明相应的学科评审组。
(三)《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一式3份,由被推荐人详细填写。
(四)《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一式3份,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如实撰写,事迹内容应有具体事例(15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五)《广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被推荐人须经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3名专家应有两名与候选人非同一单位。
(六)《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一式3份。表格不够请自行复印。
(七)《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一份。
(八)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九)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式3张(小2寸)。
(十)以上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评审工作,成立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由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成员由上述三个部门派员组成。为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成立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下设理科、工科、医科、农科、综合科五个学科评审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担任评委。
五、 评审程序
推荐候选人由各学科评审组初评,提交评审委员会复评,最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广西青年科技奖人选产生后,从中遴选若干名作为候选人推荐申报中国青年科技奖。
六、 其他事项
各申报人在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学院科协(科研处办公室代收),逾期不再受理。
广西青年科技奖相关表格可到广西科协网站下载。网址:www.gxast.org.cn
联系人:黄宏本 李红亮
电 话:5835527
电子信箱:wzxykyc@163.com
科研处
2011年8月3日
附件: 《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 《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 《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
附件: 《广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 《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