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3年度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度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教社科〔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教社科〔2012〕4号)等有关要求,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重大战略部署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2013年度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项目共3类。
(一)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重点学科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全局性的重大战略问题开展研究。基础研究的最终成果要体现相关学科的前沿性和特色性;应用对策性研究的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基础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一般项目
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立项,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领域和学科发展需要自选题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三)立项项目
主要支持各高校择优推荐的横向科研项目或教师自选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由研究人员自筹。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三、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我区高校的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等。
四、限项申报及申报条件
2013年度设立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必须要有青年科研人员参加。作为项目组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一)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
(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我校申报名额为4项。
(三)立项项目不限项,项目经费自筹。
(四)目前承担有2项省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承担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教研、教改、课改和思想政治教育项目(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六)如果申报的项目未能获得其申报类别的项目立项,该项目当年不再考虑其他类别的项目立项。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科研项目以报送书面材料的方式申报。申请者如实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同一单位有多位老师申报项目的,单位要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做好推荐排名表,该排名表是为了便于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名表需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书一起由科研秘书于2012年10月19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科研处wz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覃雄彪,李红亮,联系电话:5824234,583552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