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广西科技厅征集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议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议的通知》(桂科基字〔20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相关工作。
一、凡符合规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的实验室均可填报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议表(见附件2)。
二、请各单位于2013年5月9日前,将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议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主题标明:建议表+实验室名称)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zxykyc@163.com。
未尽事宜,联系科研处,电话:5835527。
附件:
1. 关于征集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议的通知(桂科基字〔2013〕29号)
2. 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议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布局一览表
4.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