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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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13〕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包括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建设。
(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采取整体规划、一次立项,分年度安排自治区财政资助建设经费。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三年,建设经费由自治区财政资助和高校自筹解决,所在高校应确保按不低于自治区财政资助经费1:1的比例配套。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重点实验室。
1.实验室所在学科应为广西高校及以上重点学科或具有相应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含建设),且作为校级重点实验室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区域高水平,具有比较明显特色。具备承担国家或部区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国内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学缘结构比较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的优秀研究群体;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不少于10人,并有稳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近年来承担过一定数量的与研究方向相关的自治区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并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以及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5.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设备(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与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6.实验室的运行经费及建设配套经费纳入依托单位的年度预算。学校提供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要面向尚不具备建设高校重点实验室条件的本科院校立项建设,符合全区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布局,已作为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2年以上。
2.主要研究方向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侧重于应用基础研究或技术研发,在本领域中具有区内先进水平,能承担和完成部区级研发项目。
3.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水平较高,有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研究、技术队伍。
4.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实力较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
5.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学校能为实验室提供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 凡申报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是“十一五”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可以在对照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的基础上重新填报材料申报认定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遴选采取学校申报,重点实验室带头人汇报、我厅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和现场考察,经我厅审核后予以认定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申报高校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请各高校认真填写《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二)报送材料。
1.学校申报正式文件、《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1份。
2.《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备查材料请简装成册,一式1份。
3.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13年8月13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电子材料发至邮箱:wzxykyc@163.com。
附件:
1、 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2、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3、关于开展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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