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见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220119_01.pdf)、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安排
1.2022年2月26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切实加强宣传动员、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讲座和指导,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人的申报书的质量进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在2月27日前对申报书完成第一次形式审查。
2.2022年3月2日下午15点前,请各二级学院向科研处自然科学科(行政楼310)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份申请书(A4纸正反面打印)、和1份《梧州学院20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自查表》(A4纸双面打印);(注: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提交材料,科研干事在接手教师申报书的过程中,应确保申请者的材料不被泄露。)
3.2022年3月10日前科研处完成第二次形式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4.2022年3月13日15:00前,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报书,申请者完成申请书终稿,并将终稿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收集已经修改好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并于3月13日17:00前交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科。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注:3月13日后科研处不再处理和接收所有材料。)
5.为方便交流以及科研处及时反馈修改信息,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或者科研管理负责人1-2名、申报者加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Q群(259236840)。
6.申请人没有<span -size:16px;background-color:#ffffff;"="">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科研处自然科学科开通账号。(注:调入我校的老师在原单位有账号的,用原账号进入系统自行修改依托单位即可,无需审核。)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本通知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https://isisn.nsfc.gov.cn/pmpweb/login)。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详见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 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 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7.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限项方面:
8.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9.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重复申请的行为。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 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9.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 2023 年 1 月 1 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 20××年 12 月 31 日。
10.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2 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1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12.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3)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四、科研诚信
详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四、科研诚信要求)。
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主要参与者,确保主要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违反本《指南》或其他科学技术活动相关要求和承诺的,一经发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本《指南》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 以终止评审等相应处理;对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予以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对于发现和收到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和举报,将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其它注意事项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课题申请人必须提交《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请认真对照表中明细逐项检查,并在形式自查表中签名。
梧州学院科研处自然科学科联系人:张煜,联系电话:0774-5835527,E-mail:wzxykyc@163.com。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Q群(259236840)。
附件: 梧州学院20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自查表.doc
梧州学院科研处
2022年1月20日